破产和破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破产和破产重组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破产指的是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法院根据企业或债权人的申请,将企业的全部财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然后终结企业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程序。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实在还不起钱了,通过法律途径把资产处理掉来还钱,之后企业就不存在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而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有挽救希望时,通过对企业的业务、资产、债务等进行重新整合,帮助企业恢复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从而避免破产清算。比如,企业可以和债权人协商调整债务偿还期限、降低利率等,或者引入新的投资者注入资金等。《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在法律程序上,破产清算由法院主导,成立清算组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破产重组则更注重企业的自救,由企业或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等通过后执行。 对企业的影响方面,破产意味着企业的终结,员工失业,企业品牌、技术等资源可能被浪费;破产重组如果成功,企业可以继续经营,保留员工岗位,也能让企业的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在债务处理上,破产清算中,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往往债权人只能获得部分清偿甚至得不到清偿;破产重组中,债权人可能会通过让步,如减免部分债务、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帮助企业恢复生机,以期望在未来获得更多的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