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强制执行与民事执行有什么区别?


民事强制执行和民事执行这两个概念,在很多人眼里可能觉得差不多,但实际上它们存在着一些关键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民事执行。民事执行,简单来说,就是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活动。它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涵盖了整个通过法律手段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这为民事执行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执行主体的规定。 而民事强制执行则是民事执行的一种更为具体和激烈的表现形式。当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就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性的措施来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这就是民事强制执行。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多种强制执行措施,例如该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从执行的启动来看,民事执行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启动,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启动;而民事强制执行通常是在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经过一定的催告程序后,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启动。另外,在执行的力度和手段上,民事强制执行更为强硬和直接,目的就是要迅速、有效地实现权利人的权利。 综上所述,民事执行是一个总体的概念,包含了各种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方式;而民事强制执行则是在义务人不配合的情况下采取的具有更强强制力的执行手段。它们共同构成了保障民事权利实现的重要法律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