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缓刑是我国刑法中两种不同的刑罚执行制度,它们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而缓刑呢,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在适用对象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但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这些人所犯的罪行通常是非常严重的犯罪,比如严重暴力犯罪、重大经济犯罪等。而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且要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从考验期限来看,死缓的考验期固定为两年。而缓刑的考验期限则依据所判处的刑种和刑期不同有所区别,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在执行方式上,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监狱内执行刑罚,进行劳动改造。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最后是法律后果不同,如果死缓犯在二年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没有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就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