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贪污罪与内部职工的盗窃罪有什么区别?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最近听说公司有人利用职务之便拿了公司财物,有人说是贪污,有人说是盗窃。我不太明白,这贪污罪和内部职工的盗窃罪到底有啥区别啊?是看拿东西的人职位高低,还是看拿东西的手段呢?我想弄清楚这两者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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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贪污盗窃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贪污罪与内部职工的盗窃罪在很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简单来说,就是在国家机关等公共部门工作,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的人员。而内部职工的盗窃罪主体则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不要求有特定的身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其次,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贪污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关键,指的是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和方便条件。例如,财务人员利用自己掌管财务的职权私自挪用公款。而内部职工的盗窃罪主要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即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不要求利用职务便利。比如,普通职工趁没人注意,偷偷将公司的贵重物品拿走。 再者,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的对象一般是公共财物,也就是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财物。而内部职工盗窃罪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私人财物。这意味着,盗窃罪的范围更广,不管财物的归属性质如何,只要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都可能构成盗窃罪。 最后,犯罪的主观故意内容也有所不同。贪污罪的行为人往往是出于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并且这种故意与自己的职务行为相关联。而内部职工盗窃罪的行为人则是单纯地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与职务没有必然联系。 总之,区分贪污罪与内部职工的盗窃罪,需要综合考虑犯罪主体、客观行为、犯罪对象和主观故意等多个方面。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罪名对于正确量刑和维护法律的公正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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