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有什么区别?


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存在多方面的区别。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定义来看。销售假药罪,是指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这里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而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销售假药罪主要针对的是药品本身质量问题,而非法经营罪侧重于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其次,从犯罪构成要件上分析。在主体方面,销售假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主体同样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二者都表现为故意。但销售假药罪通常具有营利的目的,而非法经营罪强调的是故意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在客体方面,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假药的销售会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即国家通过对市场进行依法管理所形成的稳定、协调、有序的市场运行状态。 在客观方面,销售假药罪表现为销售者销售假药的行为。只要实施了销售假药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是否盈利,只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就构成此罪。例如,销售的假药中含有有害物质,可能对人体造成急性、慢性中毒或者其他严重危害。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比如,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而经营药品,或者超范围经营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量刑,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销售假药罪和非法经营罪虽然都涉及经营方面的违法犯罪,但在定义、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生活中,准确区分这两种罪名,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