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共犯与掩饰隐瞒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准确区分诈骗共犯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于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下面将详细阐述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诈骗共犯指的是两人或多人共同谋划、实施诈骗犯罪行为。在诈骗活动里,每个参与者都有着不同的分工,可能有的负责出谋划策,有的负责直接与被害人接触行骗,但他们的目标都是非法获取他人的财物。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也就是说,实施这个犯罪行为的人本身并没有直接参与到前面的犯罪行为中去,只是在犯罪行为完成后,帮助处理犯罪所得。 其次,从行为时间和参与程度来讲,诈骗共犯从一开始就参与到了诈骗犯罪的谋划和实施过程中,他们的行为对诈骗犯罪的完成起到了推动作用。例如,甲、乙、丙三人共同商量如何对丁实施诈骗,甲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乙负责与丁沟通骗取信任,丙负责在一旁协助观察丁的反应,他们在整个诈骗过程中都紧密配合,缺一不可。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人,是在犯罪既遂之后才介入的。比如,张三盗窃了一批财物,李四在明知这些财物是盗窃所得的情况下,还帮助张三将财物转移到其他地方隐藏起来,李四的行为就是典型的掩饰、隐瞒行为。 再者,从主观故意方面分析,诈骗共犯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他们的目的就是通过诈骗手段获取财物。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为人,其主观故意是帮助犯罪分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并不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直接故意。 最后,在法律依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诈骗罪,对于诈骗共犯按照诈骗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而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诈骗共犯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在定义、行为时间和参与程度、主观故意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准确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性质,从而正确适用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