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未过户的房子能否立遗嘱?
我继承了一套房子,但还没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我想立遗嘱把这套房子留给子女,不知道在没过户的情况下,我立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能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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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继承未过户的房子能否立遗嘱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所谓房屋继承,就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产权转移给继承人的行为。而遗嘱,是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进行预先处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当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就依法取得了房屋的物权,即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继承人实际上已经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既然继承人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所以,继承人是有权对自己继承的房屋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处分的。 不过,虽然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在遗嘱生效后,继承人的遗嘱受益人要实现房屋的过户,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比如,可能需要提供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一系列材料。并且,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或者对遗嘱的效力存在争议,可能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以确保房屋过户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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