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继承和赠与有什么区别?


房产的继承和赠与是两种常见的房产转移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在概念上,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将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转移给继承人的行为。而房产赠与则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 从发生的时间来看,继承通常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会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赠与则可以在赠与人在世时随时进行。 在办理手续方面,继承房产需要办理一系列的证明手续。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赠与房产时,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要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办理公证。之后,双方携带赠与合同、房产证、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费用方面,继承房产的费用相对较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可能产生的费用主要是公证费、房屋评估费等。而赠与房产,受赠人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一般为3% - 5%。此外,还可能涉及到公证费、评估费等费用。 在法律风险上,继承可能会因为存在多个继承人而产生纠纷。比如,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可能会因为某些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等情况,在分配遗产时有所不同。如果存在遗嘱继承,可能会因为遗嘱的效力问题引发争议。赠与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综上所述,房产的继承和赠与在概念、发生时间、手续办理、费用以及法律风险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在选择房产转移方式时,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