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领域中,重婚是一种严重违反婚姻制度的行为,而重婚又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它们在定义、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上都存在一定的区别。 首先来了解一下法律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指的是,在已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同时有两个或以上经过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比如张三已经和李四登记结婚,在没有和李四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和王五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这就构成了法律上的重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事实上的重婚则是,有配偶者虽然没有与他人再次办理结婚登记,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里强调的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对外宣称是夫妻,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等。例如,甲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和乙在另一个地方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周围邻居都以为他们是夫妻,这就属于事实上的重婚。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形式上。法律上的重婚有明确的结婚登记手续,是通过法律程序来体现的;而事实上的重婚没有再次进行结婚登记,是通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事实状态来表现的。 在法律后果方面,虽然两者都属于重婚行为,都违反了婚姻制度。但在实际处理中,法律上的重婚由于有明确的结婚登记证据,相对更容易认定。而事实上的重婚在认定时可能需要更多的证据来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一事实。不过,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在民事上都可能导致婚姻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刑事上,都可能构成重婚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总之,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都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行为,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不良影响,同时行为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婚姻制度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