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和徇私枉法有什么区别?


徇私舞弊和徇私枉法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首先说徇私舞弊,它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个人私利,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这里的行为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涵盖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行政、司法等各个领域。在这些领域中,工作人员可能会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了一己私利而不公正地处理事务。例如,在一些行政许可审批中,工作人员可能因为收受了好处,就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体现了徇私舞弊在司法执行环节的一种情形。 而徇私枉法主要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个人私利,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它的行为主体特定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涉及刑事诉讼这一特定领域。比如法官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收受贿赂后故意轻判有罪的人,或者检察官明知嫌疑人有罪却不予起诉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主体方面,徇私舞弊主体更广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徇私枉法主体特定为司法工作人员;第二,行为领域上,徇私舞弊涉及领域广,包括行政、司法等多个方面,徇私枉法主要集中在刑事诉讼领域;第三,行为方式上,徇私舞弊是通过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方式,而徇私枉法主要是在刑事追诉和审判过程中违背事实和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