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容易被混淆,但它们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下面从定义、构成要件、责任主体、责任形式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销售缺陷产品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有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危险的,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这里的“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例如,汽车因设计缺陷导致刹车失灵,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汽车生产厂家就要承担产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质量责任则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既包括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违约责任,也包括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它的范围更广,不仅涉及产品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况,还包括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等情况。比如,商家出售的服装材质与标注不符,虽然没有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但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以及违反这些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从构成要件来看,产品责任的构成以产品存在缺陷并造成他人损害为要件,强调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而产品质量责任的构成不以造成他人损害为必要条件,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生产者、销售者就可能承担责任。 责任主体方面,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主要是生产者和销售者;产品质量责任的责任主体除了生产者和销售者外,还可能包括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其他主体,如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等。 责任形式上,产品责任主要是损害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产品质量责任的形式更为多样化,除了损害赔偿外,还包括修理、更换、退货、重做等违约责任形式,以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总之,产品责任和产品质量责任虽然都与产品有关,但在定义、构成要件、责任主体和责任形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在实际生活和生产经营中,准确区分这两个概念,有助于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能更好地履行法律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