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凭证和红本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房屋租赁相关事宜,听到了租赁凭证和红本这两个说法。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同,比如在用途、法律效力这些方面,想知道它们具体的区别是什么,有没有懂行的能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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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凭证和红本在房屋租赁和产权领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定义、用途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是定义。租赁凭证通常指的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它是由租赁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主要用于证明房屋租赁关系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而红本一般指的是《房地产权证》,这是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给房屋产权人的证书,证明持证人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产权,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 在用途方面,租赁凭证主要用于证明租赁关系。对于租客来说,它是合法居住和使用房屋的证明,在办理居住证、子女入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等事项时,可能会被要求提供。对于房东而言,办理租赁凭证是履行法律规定的登记备案义务的体现。红本则是房屋产权的象征,产权人凭借红本可以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各项权利,如出售、抵押、赠与房屋等,没有红本,这些权利的行使会受到限制。 从法律效力上看,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租赁凭证是一种行政管理要求,未办理可能会面临一定的行政处罚,但不影响租赁合同本身的效力。而红本所代表的房屋产权具有物权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保护,产权人对房屋的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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