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当得利和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我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个情况,别人误把一笔钱转到了我的账户上,我没及时归还。我不太清楚这种行为算不当得利还是侵占罪,想知道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它们在法律上的界定是怎样的,会有什么不同的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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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
  • #侵占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当得利和侵占罪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定义来看。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并且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得到了不属于自己的好处,而这个好处的来源没有合理的法律原因,同时还让别人受了损失。例如,商家多找了顾客钱,顾客拿走了这多找的钱就是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侵占罪则是一种犯罪行为。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比如,帮别人保管物品,之后却想把这个物品占为自己的,而且物品价值达到一定标准,还不愿意归还,就可能构成侵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其次,从性质上看。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范畴,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主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让得利人返还不当利益。而侵占罪属于刑事犯罪,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在构成要件上也存在差异。不当得利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只要存在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事实即可。而侵占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并且达到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程度。 总之,不当得利和侵占罪在法律性质、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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