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损失赔偿额、违约金、利息的区别是怎样的?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现在对方违约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损失赔偿额、违约金还有利息这几个概念到底有啥区别。我想知道它们在计算方式、适用场景这些方面分别是怎样的,自己能获得哪种赔偿,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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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赔偿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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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赔偿额、违约金和利息是在法律事务尤其是合同纠纷中常见的概念,它们在本质、适用情形和计算方式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损失赔偿额是指在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需要向对方支付的用于弥补损失的金额。它的目的是让受损方恢复到合同正常履行时应有的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损失赔偿额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并且不能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的损失范围。比如,A卖给B一批货物,B违约拒收,导致A为这批货物额外支付了仓储费、运输费等,这些费用就是A的实际损失,B需要赔偿。 违约金则是双方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它具有预先确定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例如,甲和乙签订合同,约定甲若不能按时交货,需向乙支付1万元违约金。只要甲违约未按时交货,不论乙实际损失多少,乙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支付1万元违约金,但如果乙能证明实际损失远高于1万元,可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数额。 利息通常是在借贷关系或者迟延支付金钱债务的情况下产生的。它是基于资金的时间价值而产生的费用。在借贷合同中,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例如,丙借给丁1万元,约定年利率为5%,借款期限为1年。如果丁到期未还,除了要归还本金1万元外,还需要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在买卖合同中,如果一方迟延支付货款,另一方也可以主张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 损失赔偿额、违约金和利息在法律上各有其独特的内涵和适用规则。在遇到具体的法律问题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判断适用哪种赔偿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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