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订金、押金有什么不同点?


在日常生活中,定金、订金和押金是常见的涉及金钱交付的概念,但它们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含义和效力。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它们的不同点。 首先是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定金具有惩罚性和担保性,它能对合同双方起到约束作用。例如,甲与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支付给乙定金,若甲违约不想买了,定金就不能要回;若乙违约不卖了,就要双倍返还定金给甲。 接着是订金。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定义,它通常被视为预付款。当合同正常履行时,订金可以抵作价款;当合同未能履行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如数退还订金。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支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不会丧失订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也无需双倍返还订金。比如,您在预订商品时支付了订金,后来不想购买了,商家应该把订金退还给您。 最后是押金。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以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押金的数额通常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其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履行和对方的财产安全。例如,您租房子时,房东通常会要求您支付一定数额的押金,等您租约期满,房子没有损坏等情况,房东就会把押金退还给您。 综上所述,定金、订金和押金虽然都涉及金钱的交付,但在法律性质、功能和效力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在签订合同和进行交易时,一定要明确所交付的款项是定金、订金还是押金,避免因概念混淆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