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有哪些?
我因为一些法律方面的事情,对拘留和逮捕不太清楚。想知道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比如适用情况、执行程序这些方面,有没有专业人士能给我讲讲,让我心里有个底。
展开


拘留和逮捕是司法实践中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两种强制措施,但它们存在诸多不同。 首先是适用条件不同。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决定执行;刑事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比如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身边发现有犯罪证据等情况;司法拘留是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采取的措施。而逮捕则是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就明确规定了逮捕的条件。 其次是决定机关不同。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一般也是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检察机关在自侦案件中也有权决定拘留;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而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再者是羁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合并执行不超过二十日;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十四日,最长不超过三十七日;司法拘留的期限最长为十五日。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