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与商业诋毁的区别具体在哪里?


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下面从多个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概念上的区别。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通俗来讲,就是商家夸大或歪曲自己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以此来吸引消费者。例如,某护肤品宣传有美白效果,但实际并无此功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商业诋毁则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也就是通过编造不实信息去抹黑竞争对手。比如,一家奶茶店编造谣言说另一家奶茶店使用过期原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从行为主体来看,虚假宣传的主体通常是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目的是推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商业诋毁的主体既可以是经营者,也可能是与竞争对手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主体,主要目的是打击竞争对手。 在行为方式上,虚假宣传多是对自身产品或服务进行夸大、虚假表述;商业诋毁侧重于编造并传播针对竞争对手的虚假信息。 从损害对象方面,虚假宣传主要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可能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商业诋毁主要损害的是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而影响其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利益。 从法律责任来讲,虚假宣传的经营者,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商业诋毁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总之,准确区分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有助于在遇到相关问题时,采取正确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