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和朋友发生金钱往来时,对方给我写了个条,但我不知道这到底算借条还是欠条。我想知道借条和欠条具体有啥区别,在法律上的效力和作用是不是一样的,以后万一出现纠纷,这两者在处理上会有啥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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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欠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借条和欠条是两种常见的债权债务凭证,但它们有着不同的法律含义和性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两者的区别。 首先,含义和性质不同。借条是由借贷产生的,是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当一方把钱借给另一方时,就会写借条来证明这个借款事实。比如,小明借给小红 5000 元,小红就会给小明写一张借条,表明自己借了这笔钱。而欠条是由于其他各类经济交易产生的,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比如,小张卖给小李一批货物,小李当时没给钱,就给小张写了一张欠条,记录下欠的货款。 其次,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都是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但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期限,借条的诉讼时效比较特殊。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出借人要求还款而对方拒绝还款时开始计算三年。而欠条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期限,诉讼时效则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三年。也就是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的计算上有明显差别,借条的保护期限相对更灵活。 最后,举证责任不同。当发生纠纷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院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因为借条本身就证明了借款合同的存在,举证相对简单。而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还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原因和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在涉及金钱往来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使用借条或欠条,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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