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合同和章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合资合同和章程在合资企业的设立与运营中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然而它们存在着诸多区别。 首先是概念不同。合资合同是合营各方就设立合资企业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契约文件,是合营各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简单来说,就是参与合资的各方,就合资这件事,互相约定各自要做什么、能得到什么等内容的一份契约。而章程则是按照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它更像是企业的“内部宪法”,规定了企业的整体运营框架。 从内容上看,合资合同侧重于规定合营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详细约定了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营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序等内容。而章程则主要规定合营企业本身的组织和活动规则,如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等。比如在合同里会写清楚甲出资多少资金,乙提供什么技术,以及盈利了怎么分钱;而章程会写董事会怎么开会、怎么决策等。 在效力方面,合同是合营各方之间的约定,仅对合营各方具有约束力。而章程不仅对合营各方有约束力,而且对合营企业、企业的组织机构以及企业的职工等都具有约束力。可以理解为,合同是各方之间的“小约定”,章程是企业内外都要遵循的“大规则”。 在制定与修改程序上,合资合同的制定和修改需要合营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而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不仅需要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还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报审批机关批准,并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是企业设立的必备文件,明确两者的区别有助于合营各方更好地规范企业的设立和运营。比如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就对合同和章程的内容、审批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总之,正确认识合资合同和章程的区别,对于保障合营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合资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