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的不同点有哪些?

我家里老人打算立遗嘱,现在知道有公证遗嘱和其他类型的遗嘱,但不太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我想了解一下公证遗嘱和其他遗嘱具体在哪些方面存在不同,比如在效力、订立方式等方面,以便为老人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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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的不同点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遗嘱的基本概念。遗嘱是指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预先处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首先,从定义和形式上来说,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而其他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其次,在效力方面,在《民法典》施行之前,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当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公证遗嘱为准。但《民法典》施行后,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不过,公证遗嘱在证明力上相对较强,因为它经过了公证机构的严格审查,具有较高的公信力。 再者,从订立程序来看,公证遗嘱的订立程序较为严格和复杂。遗嘱人需要亲自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查。而其他遗嘱的订立程序相对灵活,比如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即可;代书遗嘱等只需要符合法定的见证要求就行。 最后,在变更和撤销方面,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有特殊要求。一般需要遗嘱人再次到公证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而其他遗嘱的变更和撤销相对容易,遗嘱人可以通过立新的遗嘱等方式进行。 综上所述,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在定义、形式、效力、订立程序以及变更撤销等方面都存在不同。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来处分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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