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灵活就业的身份交社保有哪些弊端?
我打算以灵活就业身份交社保,但又有点担心。想知道这种方式交社保会不会有啥不好的地方,比如在保障范围、费用支出、领取待遇等方面,和单位交社保比起来有啥劣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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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灵活就业身份交社保,确实存在一些弊端。首先在缴费压力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单位缴费比例通常较高,个人负担相对较轻。而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自己承担全部的社保费用。比如养老保险,企业职工个人一般缴纳工资的8%,单位缴纳16%左右;而灵活就业人员可能要缴纳缴费基数的20%。这对于收入不稳定或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经济压力比较大。 其次是保障范围问题。企业职工社保通常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这五险。而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多数地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能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这就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在失业、工作中受伤或者生育时,无法享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比如生育期间,企业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报销生育费用,而灵活就业人员就没有这项保障。 最后在养老金待遇方面,虽然养老金待遇主要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有关,但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经济条件限制,可能会选择较低的缴费基数和较短的缴费年限,从而导致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相对较少。而且企业职工有单位的稳定工作,缴费年限一般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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