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中的房产在离婚后要如何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按揭中的房产分割是一个常见且复杂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分割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按揭购房,通俗来讲,就是购房者先支付一部分首付,然后向银行贷款支付剩余房款,之后在一定期限内按月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在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按揭房产的,可能存在多种情况,比如婚前一方付首付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或者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并共同还贷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该房产是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并共同还贷,那么该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判决。可能会将房产判给一方,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能会对房产进行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所得款项。 另外,关于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如果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计算方式通常是先确定房产的增值率,即房产现价值与购买时价值的比率,然后用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乘以增值率,得出的结果就是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额,这部分一般由双方平均分割。 总之,按揭中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处理。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