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怀孕后离婚,孩子有财产继承权吗?
我发现老公在外面有了小三,而且小三还怀孕了。现在老公要和我离婚,我担心以后小三的孩子会来分我和老公的财产。我就想知道,小三怀孕后他们离婚,这个孩子有没有财产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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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小三怀孕后离婚,孩子是否有财产继承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首先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指的是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就像小三怀孕生下的孩子就属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面前,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这是现代法律对人权平等保护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表明非婚生子女在身份权益上和婚生子女是一样的,不能因为其父母没有婚姻关系就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然后是“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以,小三怀孕后离婚所生的孩子,作为非婚生子女,是享有财产继承权的。当孩子的生父或者生母去世后,如果没有留下有效的遗嘱排除该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那么这个孩子就和其他婚生子女一样,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或者生母的遗产。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继承权是针对生父或者生母个人的合法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进行分割,属于去世一方的那部分财产才会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比如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产,一方去世后,要先将房产的一半分给在世的配偶,剩下的一半才是去世一方的遗产,由包括非婚生子女在内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总之,非婚生子女的财产继承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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