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起诉对方要抚养费,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我和对方离婚了,现在起诉对方要孩子的抚养费,可开庭的时候对方却不出庭。我特别担心这样就没办法拿到抚养费了,也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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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若对方不出庭,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处理。 首先,需要明确抚养费的含义。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当对方不出庭时,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也就是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且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要是不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如孩子的生活开销证明、被告的收入情况等,来审查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等问题。若证据充分,法院会依法判决被告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后,被告仍然不履行支付义务,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银行存款,扣留、提取被告的收入,查封、拍卖被告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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