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暂估是否可以进费用?

我在企业财务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成本费用已经发生,但相关发票还没拿到的情况。我想把这些费用暂估入账,不知道在法律和财务规定上,暂估能不能进费用呢?这样做合规吗?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依据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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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前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暂估是否可以进费用,需要分情况来看。在财务和税务处理中,暂估入账是一个常见的操作。暂估,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已经发生了某项业务,但还没有取得正式发票等凭证时,先根据已知的情况对该业务涉及的金额进行估算入账。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所以,当费用确实已经在当期发生,只是尚未取得发票时,是可以进行暂估入账进入费用的。这样做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然而,在税务处理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也就是说,暂估进入费用在预缴所得税时是可以的,但在汇算清缴时,如果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暂估的费用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综上所述,暂估在会计上可以进费用,但在税务上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关规定。企业在进行暂估入账和税务处理时,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执行,以确保财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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