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怎么划分?


在离婚时,债务的划分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需要依据债务的性质来进行处理。下面将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先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所有的,那么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如何清偿债务。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就应该按照上述规定来处理。 而对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了一大笔钱用于赌博,这显然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由借款方自己偿还。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这时,就需要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比如,债务的用途、借款的时间、借款的金额等。因此,在处理离婚债务划分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自己无法处理,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