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立案的流程是什么?


离婚起诉立案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起诉离婚前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必备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离婚起诉状,在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清晰阐述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并详细说明事实与理由,也就是陈述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二是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用于证明原告的身份,立案时法官会查验,查验完后会归还。三是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通常就是结婚证,它是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关键证据。四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像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这些材料有助于在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准备好材料后,就可以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来说,是去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到达法院后,要先去立案大厅。在立案大厅,法院工作人员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材料是否齐全、起诉状的格式是否正确、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等。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立案条件,工作人员会给您一个立案通知书,此时立案成功。立案成功后,您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缴纳诉讼费用后,案件就正式进入法院的审理程序了。法院会根据工作安排,将案件分配给具体的承办法官。承办法官会在规定时间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确定开庭时间。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