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出轨家暴离婚会怎么判?


在夫妻因出轨、家暴而离婚的案件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来作出判决。下面从离婚判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关于是否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般来说,家暴属于法定的离婚情形,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家暴行为,法院调解无效后,大概率会判决离婚。而出轨虽然在道德层面受到谴责,但在法律上,单纯的出轨并不必然导致法院直接判决离婚,还需要结合其他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其次,财产分割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一方出轨、家暴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例如,在一些案例中,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超过一半比例的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无过错方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最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一方存在出轨、家暴等行为,法院会认为这可能对孩子的成长环境和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在抚养权判定上倾向于无过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