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有哪些法律常识?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关于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再者,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是离婚诉讼中的关键。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另外,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 最后,离婚诉讼的程序一般包括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或判决等阶段。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离婚诉讼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当事人最好了解相关法律常识,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