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般是去男方户口所在地还是居住地?
我打算起诉离婚,不太清 楚该去男方户口所在地还是他现在的居住地起诉。我们俩的情况有点复杂,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起诉地点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弄明白到底该去哪里起诉,以免走弯路。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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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法院管辖地的确定有多种规则。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住所地就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通常是去男方户口所在地起诉。
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男方户口在A地,但他在B地已经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了,这种情况下B地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你就可以去B地法院起诉 。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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