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走哪些流程?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起诉离婚需要走过的流程。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明确诉讼请求,也就是您希望法院怎么判,像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并且要阐述支持这些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然后是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起诉时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像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子女情况的证据等,这些证据对于案件的走向很关键。 接着是审理阶段。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小阶段。审理前,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在开庭审理时,双方需要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审理。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合议,然后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不服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