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情况下女方离婚会怎么判?
我遭受了丈夫的家暴,实在无法忍受想离婚,但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有家暴情况的离婚案件会怎么判,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问题会倾向于我吗?我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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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有家暴情形时女方提出离婚,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首先是关于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女方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家暴行为,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相关的证人证言等,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因为家暴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夫妻之间的信任和感情基础,违背了婚姻关系中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的原则。 其次是财产分割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有家暴的离婚案件中,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一般会倾向于女方,给予女方适当多分财产,以此来弥补女方因家暴所遭受的身心伤害和经济损失。 再者是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由于家暴行为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所以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法院会从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但家暴一方在这方面会处于明显的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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