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有哪些需要须知的?


在我国,离婚涉及到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的问题,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来谈谈离婚时的财产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比如,夫妻婚后一起买的房子、车子,这些都属于共同财产。在分配时,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分配方案,那是最好的。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例如,会考虑到哪一方对家庭的贡献更大,哪一方更需要财产来维持生活等。 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时一般是不参与分配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接下来,说说孩子抚养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看哪一方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也应该被重视。 总之,离婚时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问题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双方应该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来进行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