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和负债该如何分配?


在离婚时,财产和负债的分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来进行处理。 首先来看财产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举例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婚后一起买了一套房子,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能友好协商,就可以自行决定房子归谁,另一方获得多少补偿。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就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决,比如孩子归谁抚养,哪一方在婚姻中没有过错等。 对于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配。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离婚时这个房子还是归购买方所有。 再说说负债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例如,夫妻双方一起贷款买了一辆车用于家庭出行,这个贷款就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方自己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总之,离婚时财产和负债的分配要先区分清楚是共同的还是个人的,然后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