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产怎么判,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我和伴侣准备离婚,我们婚后买了房,但现在对于房子怎么分有很大分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时房产一般会怎么判,尤其是婚后购买的房产会按照什么原则和方式进行分割呢?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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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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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房产的判决和分割是一个复杂且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离婚时房产判决和婚后房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原则。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房产来说,如果是婚后购买的,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特殊情况。 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一般会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可以各分得一半的房产份额。但法院也会考虑一些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了主要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房产份额给该方。 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外,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情况又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实际分割房产时,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可以由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以将房产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还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总之,离婚时房产的判决和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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