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和鉴定?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但是对财产分割和鉴定这方面完全不懂。我们有房产、存款,还有一些投资。我不知道这些财产该如何进行分割,也不清楚要怎么去鉴定它们的价值。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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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财产的分割和鉴定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首先来谈谈财产鉴定。财产鉴定其实就是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以及它们的价值。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对于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通常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来确定其价值。对于存款、股票等,可以通过银行流水、证券账户信息来确定数额。接下来讲讲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比如,会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另一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另外,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离婚财产的分割和鉴定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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