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的情况下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我和另一半有一套还在还房贷的房子,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在这种有房贷的情况下,房子这种财产该怎么分割,是按什么原则和方法来分呢?心里很没底,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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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房贷的情况下离婚分割财产,这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来说,婚后购买且共同还贷的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还房贷的债务通常就属于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有房贷的房屋,在分割时会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来分割。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会考虑房屋的购买价格、已还贷款、房屋增值等因素。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果房屋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法院一般会倾向于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的计算方式会比较复杂,通常会先确定房屋的现值,然后减去剩余未还的房贷,得到房屋的实际价值。再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还贷情况等因素,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例如,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或者在还贷过程中承担了大部分的还款责任,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另外,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房屋仍属于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就是说,未获得房屋的一方可以要求获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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