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否可以撤销?
我和前妻刚办完离婚手续,最近偶然发现她在离婚前偷偷把一部分共同财产转移到了她亲戚名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申请撤销她转移财产的行为,把财产追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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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当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时,许多人会关心是否可以撤销这种行为。下面从法律概念、法律依据以及具体分析来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一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其实是一种侵犯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这种行为破坏了夫妻在财产分割上的公平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就包含了撤销对方转移财产行为的意思。 从法律实践角度来看,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在离婚前转移了财产,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转移财产的时间、方式、金额以及是否存在恶意等。如果能够证明对方是恶意转移财产,以达到侵占更多财产的目的,法院通常会支持撤销该转移行为,并重新对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要实现撤销对方转移财产的目的,关键在于证据。你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对方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只有证据充分,才能在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是有可能申请撤销的。但需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同时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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