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否要本人办理,开庭本人能否缺席?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工作特别忙,实在抽不出太多时间去 处理这些事。我想知道起诉离婚必须要本人去办理吗?另外,如果到了开庭的时候我实在没办法到场,本人能不能缺席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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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关于起诉离婚是否要本人办理。在起诉离婚的初始阶段,原则上是需要本人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起诉离婚时,立案环节通常要求本人到场,因为这涉及到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法院需要核实起诉人的身份以及是否是其真实想要提起离婚诉讼。比如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通过本人到场可以更好地确认。
其次,关于开庭本人能否缺席。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原被告双方都应当亲自到庭参加庭审。这是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身份关系的解除,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法院需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辩论,以便准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关键问题。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可以缺席。如果是原告,根据法律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被告,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过,法院在作出缺席判决时会非常谨慎,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保障未到庭一方的合法权益。例如,被告可能因身患严重疾病、在国外无法及时回国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此时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立案阶段通常要本人办理,而开庭时一般也要求本人到场,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本人可以不出庭。当事人在面临这些情况时,应及时与法院沟通并按照法律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