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辅助器具是否需要自费?


配置辅助器具是否需要自费不能一概而论,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对于工伤职工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就是说,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确实需要配置辅助器具,那么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职工本人不用掏钱。比如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导致腿部残疾,经确认需要配置轮椅,那轮椅的费用就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对于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一般情况下也是有相应保障的。《残疾人保障法全文》第四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政府会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承担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的采购、发放、维修等费用。不过不同的辅助器具免费获取条件和程序不同,像有的可能要先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也因地区、政策、辅助器具种类和残疾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比如国家补贴标准一般在500元至5000元之间,北京市的辅助器具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上海市的标准则为不超过4000元 。同时,根据《国家医保目录》的规定,有些辅助器具也可以通过医保报销。 总之,在配置辅助器具时,工伤职工和残疾人都有相关法律政策保障其在符合条件下不用自费或得到相应补贴。可以向当地的人社部门、残联等机构详细咨询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标准等事宜。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时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而设立的专项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的组织,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