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是否享有广泛的法定权利?
我不太清楚在咱们国家,公民是不是真的享有广泛的法定权利。平时感觉有些权利好像存在但又不太确定,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公民法定权利的范围到底是怎么界定的,能不能给我个明确说法呢?
展开


公民确实享有广泛的法定权利。法定权利就是由法律所规定和赋予公民的权利,这些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我国,《宪法》是公民权利的重要保障。《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一规定赋予了公民政治权利中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障公民能够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些自由权利让公民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参与社会活动。 除了政治权利,公民还享有广泛的人身权利。《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这就保障了公民的身体自由和安全。 公民的财产权利也受到法律保护。《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此外,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还享有劳动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总之,公民在我国法律体系下享有广泛且切实的法定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