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死了欠小贷公司的钱还需要还吗?

我家人去世了,生前欠了小贷公司一笔钱。现在小贷公司一直找我还钱,我不清楚自己有没有这个义务。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人去世后欠小贷公司的钱到底要不要还,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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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人死了欠小贷公司的钱是否需要偿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债务的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死者有遗产可供继承,那么情况就比较明确了。当继承人继承了死者的遗产时,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小贷公司的债务。比如说,死者留下了价值50万元的房产、存款等遗产,而欠小贷公司的债务是30万元,那么继承人就需要用这部分遗产来偿还30万元的债务。如果债务超过了遗产的价值,比如债务是60万元,那么继承人只需要用50万元的遗产来偿还,对于超出的10万元,继承人没有义务必须偿还,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 要是死者没有留下任何遗产,或者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就不需要对死者欠小贷公司的债务负责。小贷公司不能要求继承人偿还这笔债务。不过,这里的遗产是指死者生前合法拥有的财产,不包括非法所得等。 另外,如果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情况又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死者所欠小贷公司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使一方去世,另一方也有义务偿还。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从小贷公司贷款用于家庭购房,其中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仍需继续偿还剩余的贷款。 综上所述,人死了欠小贷公司的钱是否要还,关键在于是否有遗产可供继承、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以及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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