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活着把钱给女儿需要写遗嘱吗?

我家老人现在还在世,打算把一笔钱给我用。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需不需要老人写个遗嘱呢?如果不写,之后会不会有什么麻烦?我就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到底要不要写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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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遗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老人活着把钱给女儿是否需要写遗嘱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两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第一个是赠与,它指的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也就是说,当老人在生前把钱给女儿时,这可以看作是一个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只要老人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女儿也接受了这笔钱,这个赠与行为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 第二个概念是遗嘱,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主要是对去世后财产的分配安排。 如果老人只是单纯地在活着的时候把钱给女儿,这属于赠与,一般不需要写遗嘱。因为此时钱的所有权已经通过赠与转移给了女儿。但如果老人希望这笔钱有特定的用途或者条件,比如只能用于女儿的教育、购房等,那么可以通过签订赠与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这些条件。 不过,如果老人给女儿钱的同时,还想对自己其他财产在去世后如何分配作出安排,那么就可以写遗嘱。遗嘱可以对老人名下的房产、存款、其他财物等进行分配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所以,老人有权通过遗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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