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看病需要自己掏钱吗
我家老人身体不太好,经常需要去医院看病拿药。我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老人看病是必须自己掏钱,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呢?比如子女有没有义务承担费用?医保能报销多少呢?这些情况我都不太清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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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老人看病并非一定得自己掏钱,存在多种情况。 从家庭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就包括经济上的供养,当老人没有经济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时,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应当承担起为老人支付医疗费用的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尊老爱老传统美德的维护,保障老人在医疗方面能得到必要的支持。 从社会保障层面来说,我国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范围内,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老人如果参加了相应的医保,看病时就能通过医保报销一部分费用,从而减轻自己或家庭的经济负担。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困难的老人,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国家还有医疗救助政策。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他们可以获得医疗救助,包括资助参保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等,进一步降低看病的费用支出。所以,老人看病不一定都要自己掏钱,要结合家庭情况、医保政策以及社会救助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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