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有两个人名字,其中一个人能单独去处理房产相关事情吗?

我和朋友共同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最近我朋友没跟我商量,说要去处理和房子有关的事。我不太清楚他能不能自己去弄,所以想问问在法律上,房产证有两人名字时,其中一人能单独去做和房子相关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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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共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产证登记了两个人名字的情况下,关于其中一人能否单独去处理房产相关事情,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要理解房屋共有的概念。当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意味着这两人共同拥有这套房屋的产权,也就是房屋共有。房屋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房产分享权利和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共有人对全部房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是按份共有,若其中一人所占份额达到三分之二以上,那么在没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此人可以单独对房产进行处分等相关操作。比如张三和李四按份共有一套房子,张三占70%的份额,李四占30%的份额,张三就有权单独决定对房屋进行出售等处分行为。但要是所占份额未达到三分之二,那就不能擅自处理房产。 而对于共同共有,通常需要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对房产进行处分等操作。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共同共有。如果一方想出售该房产,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才行,否则就属于无权处分。 所以,房产证有两个人名字时,其中一人一般不能随意单独去处理房产相关事情,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共有人之间有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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