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互换土地,是不是非得备案?
我家是农村的,最近和同村的邻居商量好了互换土地来耕种。但听说互换土地还得去备案,我不太清楚这备案是不是必须的,不备案的话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想了解下具体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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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互换土地不是非得备案,但备案有其重要意义。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不过,这里的备案并非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进行备案,只要双方自愿达成了互换土地的协议,且符合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该互换协议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依然是有效的。例如,同一村民小组的农户间互换土地,哪怕未备案,他们之间的互换约定在彼此间是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从备案的作用来讲,备案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主要是为了便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起着告知、登记和备查的作用。比如,发包方通过备案可以了解土地流转的情况,以便更好地对土地进行管理和规划。 再者,关于未备案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如果出现第三人对该土地主张权利,且其是善意不知情的,那么未备案的互换土地一方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例如,甲和乙互换了土地但未备案,后来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甲就该土地达成了某种协议并进行了登记,此时丙就是善意第三人,乙可能难以主张自己对该土地的权利。 最后,不同情况下的备案要求也有所不同。如果是同村民小组的农户间互换土地,只需报村民委员会备案;如果是跨组互换的,则必须提前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过民主议事程序决定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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