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定继承人父母已故,还需要再分遗产吗?

我家涉及遗产继承问题,法定继承人里父母都已经去世了。现在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之前的遗产分配是否得重新调整,需不需要再进行分配呢?想了解在法律层面是怎么规定和处理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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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定继承人父母已故,是否需要再分遗产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被继承人(也就是留下遗产的人)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当父母已故时,就由在世的配偶和子女来继承遗产。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例如,被继承人有一个配偶和两个子女,那么遗产就大致平均分成三份,配偶、两个子女各得一份。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次,如果法定继承人中的父母先于被继承人去世,这时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比如,被继承人的儿子先去世了,儿子有子女(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那么在被继承人去世后进行法定继承时,孙子女可以代替儿子的位置,继承儿子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 然后,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遗嘱,那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即使法定继承人中的父母已故,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按照遗嘱确定的方式分配,可能会出现与法定继承不同的分配结果。 另外,如果遗产已经在之前合法分配完毕,没有新的情况出现,一般不需要再重新分配。但要是出现新的继承人(比如之前不知道存在的代位继承人),或者发现有遗漏的遗产等情况,就可能需要重新处理遗产分配问题。 总之,法定继承人父母已故后是否再分遗产,要综合考虑是否有遗嘱、是否存在代位继承、遗产是否已合法分配等多种因素。 相关概念: 代位继承: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 。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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