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安居房的是否有个人所得税退税?
我住在安居房里,最近听说有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不太清楚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退税。想了解一下,住安居房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有没有 退税的相关规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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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退税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退税,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超过了应缴纳的税额,那么多交的这部分税就可以退还给纳税人。这通常涉及到一些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况。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其中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这两项与住房相关。
对于住安居房的情况,如果符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条件,是有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也就是说,如果住的安居房是通过贷款购买的首套房,且符合上述规定,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进而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退税。
若住安居房是通过租房的形式,那么根据不同城市,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所不同。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也可能因此获得个人所得税退税。
所以,住安居房本身不一定就有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看是否符合上述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若符合,就可以按规定进行申报,从而有可能获得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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