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检查没事是否需要赔偿?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带对方去做了全面检查,结果显示身体没什么问题。但对方还是向我提出了赔偿要求,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到底要不要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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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检查后确定没事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赔偿的法律基础。赔偿本质上是对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弥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撞人后经过检查,被撞者身体并无损伤,不存在因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那么从赔偿损失的角度来说,撞人者通常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例如,只是轻微的碰撞,被撞者身体各项指标正常,没有任何不适症状,也未产生医疗费用,此时就无需对身体损伤进行赔偿。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事故过程中,给被撞者造成了其他方面的损失,即使身体没事,也可能需要赔偿。比如,事故导致被撞者衣物破损、随身携带的物品损坏等财产损失,撞人者需要按照财产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另外,如果被撞者在事故中受到了惊吓,并且能够证明这种惊吓对其精神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不过,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通常较为严格,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精神损害的存在和程度。 所以,撞人检查没事一般不需要因身体损伤进行赔偿,但如果存在财产损失或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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