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低保的需要交税吗?
我目前正在领取低保,生活比较困难。最近我找到了一份兼职工作,有了一些额外收入。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拿低保的人,取得的这些收入需不需要交税,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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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拿低保的人是否需要交税,需要先理解“低保”和“交税”这两个概念。低保,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是政府为了帮助那些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家庭或个人,让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生活而给予的一种救助。而交税,则是公民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把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交给国家。 我国的税收制度遵循依法征税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的重要法律。该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明确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比如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 对于拿低保的人来说,如果他们除了低保金之外,没有其他符合上述应税范围的收入,那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低保金是政府给予的救助资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但如果拿低保的人有了其他收入,且这些收入达到了税法规定的纳税标准,那就需要交税。比如,一个拿低保的人找到了一份工作,每月工资收入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余额超过了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那么超出部分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之,拿低保本身不会导致交税,关键在于是否有应税收入以及该收入是否达到纳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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